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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1日 | 作者:组宣处 | 点击量:[]

徐高师党[2014]2号

关于成立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党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和内设机构及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和主要工作职责

组 长:曾宪安 党委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洪 韩 校长、党委副书记

倪正华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张茂杰 副校长、党委委员

张逢成 副校长、党委委员

蒋 铭 工会主席、校长助理

赵裕东 校长助理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主 任:苗苏莉

副主任:张 勇

成 员:阎怀中、陈 萍、王 静、盛廷耀、姜 南、刘振永、

刘 琳、齐 敏、谭良军、杨 平、林 青、彭 静、

陈以民、吕 红、朱红戈、许 艳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阎怀中

成员:陈 萍、谭良军、杨 平、朱红戈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好同各工作小组的协调、沟通和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征求意见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会务活动安排。

3.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收发、登记、运转和管理,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保管工作。

4.负责学习资料的购置、印刷、发放,组织专题学习。

5.发放征求意见表、梳理反馈意见。

6.负责做好办公室教育实践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7.完成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字材料组

组长:张 勇

成员:姜 南、齐 敏、吕 红、林 青、陈以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各环节实施办法及其他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整改方案、情况报告、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联络组

组长:苗苏莉

成员:许 艳、盛廷耀、刘振永、彭 静、王 静、刘 琳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督导组的沟通和联络工作。

2.负责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3.及时了解掌握各支部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做好离退休老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事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年2月18日

主题词:徐高师 群众路线 领导小组

中共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委员会 2014年2月18日印发

抄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十五督导组 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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